根據廢棄家電拆解程度的不同可分為初步拆解、徹底拆解、資源化處理等。一方面將可用零件進行拆解出售給生產商再次利用更為理想。但是對于更新換代快的電子電器設備來說, 這樣的拆解遠遠不夠, 幾年前的零件己經不能夠服務于當前新生產設備的需要了, 所能夠使用那些零件的產品很可能己經額臨停產, 另一方面, 己經損壞無法使用的部分只能予拆解, 此時就需要對廢棄家電進行資源化處理, 使用家電撕碎機進行預先破碎,使用分選系統盡可能提取其中的金屬、塑料等為再生產提供原料。進行拆分的公司通常會選擇自行廢舊家電, 但對于分布較為分散的家用電器難有效回收, 通常會在網上發布消息說明收購, 被動等待聯系,有時也會從流動回收的商販手中買入,或者尋求一級回收商的合作。
廢舊家電可根據其處理流程可分為可繼續使用, 在維修后可繼續使巧,以及完全不可使用三種種情形。其中,前兩種可流入二手市場再次販賣, 而第三種將按照具體損壞、可利用情況進行拆解后流入生產企業或進行無害化處理以及填埋、焚燒等。根據廢舊家電是否完全不能夠使用區分為舊家電、廢棄家電。舊家電為未損壞或者有輕微損壞, 花費少量維修費用后可繼續使用, 并可進入二手市場再次出售的廢舊家電。廢棄家電指己經完全損壞、以及未完全損壞但是維修費用過高的廢舊家電。廢棄家電和舊家電的處理方法差異較大, 舊家電在收購、簡單維修之后就可以投入二手市場, 所需的資金投入主要在于回收的人力資本投入等方面, 即經濟學的可變資本投入為主。而對于完全不可使用的廢棄家電進行拆解處理, 提煉有用金屬、塑料等部分時, 則需要大量重型機械設備、廠房建設的土地租金投入, 這與所處理的家電數量沒有直接關系,是每年都需要固定投入的部分。